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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諮詢專線30週年記者會:串聯你我,一同前行

婚姻家庭法律諮詢專線30周年記者會:串連你我,一同前行

 

時間:2024年5月9日(週四)9:30
地點:臺北NGO會館(青島東路8號)
主持人:洪惠芬(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出席者:(按發言順序)
尤美女(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執業律師)
方麗群(婦女新知基金會志工、專線督導)
陳珊珊(婦女新知基金會志工、專線志工)
陳令宜(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執業律師)

慶祝婦女新知經營婚姻家庭法律諮詢專線30年!

專線成立和更名時間

在民法尚未修正歧視女性的不平等條文之前,女性在民法上的地位相當低落,包括妻冠夫姓、妻從夫居、民國74年6月5日前之夫妻財產沿用舊制之夫權獨大條款;還有子女監護、親權行使、子女從父姓等父權優先條款等等。

為具體實踐「女人幫助女人」的理念,以及掌握修法的社會脈動及婦女需求,本會於1994年開始培訓「民法諮詢志工」成立「民法諮詢專線」,並在2016年更名為「婚姻家庭法律諮詢專線」,讓民眾從專線名稱即可明瞭服務範圍。一方面提供全國民眾有關婚姻、家庭的免費法律諮詢,一方面與本會修法工作保持合作,經由服務所彙整之各項報告與數據,作為本會推動後續修法事務之參考。至今已推動廢除子女監護權歸夫、妻從夫居⋯⋯等父權條款,以及通過夫妻財產新制、子女姓氏條文修正案等各項更符合性別平等原則的重要法案。

近十年(2014-2023)接線數據和近年趨勢

本會專線開通至今已屆滿30年,接線總量高達80,190通電話。目前諮詢專線平均每月有60-70通來電,從成立之初全國普遍缺乏婚姻家庭法律的諮詢資源,到現在各縣市雖已有其他的婦女法律面談服務,但仍少見免費的電話諮詢,尤其對於偏遠地區民眾而言,這更是珍貴的、便利的服務資源。這支專線的意義,不只是提供民眾即時性、可近性的免費服務,30年來更是培力了750多位女性學習法律、自助助人,經過實習和在職訓練成為接線志工,固定排班來服務社會大眾。志工從服務中帶來的成就感和激勵感,使得平均服務年資為14年,尤其是從第一期就加入服務的資深志工蔡美芳,甚至已服務長達29年;有9位志工已經持續服務高達20年以上;5位高達10年以上。我們也在今天的記者會邀請到服務了25年,積極參與活動、向社區婦女宣導法律的婚家專線志工督導方麗群,和從24歲就開始擔任婚家專線志工的陳珊珊,分享服務將近10年來的心得。

統計近十年接線的基本資料(圖一)86.5%來電者為女性、12.2%為男性,另1.3%來電者選擇不透漏性別,比較以往男性來電量不到一成的情形,較往年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年齡分布的話,來電者以31-40歲為大宗,占33.9%。其次是41-50歲居次,占26.9%。再來則是51-60歲,占14.8%。

圖一 來電者年齡分布圓餅圖

除此之外,來電者教育程度多集中於大專院校畢業,占42.9%。高中畢業者占24.5%,國中、國小畢業者相加比例約占6.1%,高中畢業以下的比例相加有30.6%,凸顯專線服務相對弱勢群體的意義和可近性。

接線量前三大問題

根據本會十年來(2014-2023)之統計(圖二),民眾所詢問的問題類別,前三名分別為:離婚、子女、和夫妻財產(附表一)。離婚問題中,詢問協議離婚(15.5%)的次數多於判決離婚(12%);子女方面,詢問子女監護、探視、撫養(19.1%)比例最高;夫妻財產方面,詢問剩餘財產分配比例最高(10.1%)。

2014-2023

(10年)

離婚

子女

夫妻財產

 

十年共30990通

11942

(38.5%)

6577

(21.2%)

5351

(17.3%)

表一

圖二 問題類型

(一) 離婚

從開辦專線至今,來電者詢問的案件類型分布,離婚問題始終高居第一,子女監護與夫妻財產分列第二、三名,可見民眾關心的問題仍集中於特定方面。在這十年間(2014-2023),每年有近700通的來電詢問離婚問題(平均每月47通來電)。有趣的是,觀察民眾離婚諮詢內容,詢問如何協議離婚及調解離婚的數量呈現增加的趨勢,但想了解判決離婚及分居相關問題則呈現持平並逐漸下降趨勢(圖三)。這也和新知大力推動放寬離婚要件,一直以來倡議「好聚好散」、「破綻主義的無過失離婚」息息相關。

圖三 離婚問題

(二) 子女

詢問子女監護、探視、撫養(19.1%)比例最高。

伴隨離婚問題的,除了夫妻財產外,就屬子女監護最為民眾所關心。子女監護權的歸屬,一直是民法專線來電者遲疑或不敢離婚的重要原因。過去民法中的確有「父權優先」的規定,將監護權優先判決給父親;經過本會及其他婦團與專家不斷的推動改革,優先條款在1996年才終於廢除,將民法修正為以「子女最佳利益」來衡量誰適合取得監護權。法律的修正成果也反映到司法上提出離婚並請求附帶子女監護的訴訟結果,有逾六成的監護權是由女方取得。由此可見只要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女性在爭取監護及相關權利,仍有可為。

但子女扶養費的履行,也是在該類別當中常出現的問題,許多離婚或是實質分居的夫妻,在遇到另一方不願支付子女扶養費時,雖然現行家事事件法規定有所簡化,不必提起訴訟經過漫長的程序等到判決才執行,可以直接依非訟程序請求執行,但仍成為當事人的極大困擾,因此如何改善請求的程序機制,以增加主張權益的便利性,讓子女的權益可以得到確保,是接下來值得關注的重要課題。

(三) 夫妻財產

夫妻財產方面,詢問剩餘財產分配比例最高(10.1%)。

夫妻之間關於財產管理、使用及歸屬常成為爭議之源,尤其在離婚時,如何分配財產更是引起人們關注的問題。過去的法律對於夫妻財產關係存在不合理偏向丈夫的規定,然而在新知識的普及以及多方團體的努力下,2002年終於制定了較為平等的新法規,使得在婚姻中財務狀況較弱勢但有貢獻的一方,在離婚時能夠得到相應的財產補償。目前,本會正就憲判四與法務部積極討論中,本會支持透過贍養費來彌補離婚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不足以補償弱勢配偶,並將贍養費評價為「彌補弱勢配偶對於婚姻生活貢獻所導致的工作能力減損」,而非扶養概念的延伸。

志工接線經驗分享 

麗群督導:

麗群在婚姻家庭諮詢專線服務超過25年中觀察到,過去案主多為弱勢女性,但現在男性來電者亦不少。無論是在家暴事件或夫妻財產的分配上,都顛覆了過去傳統的印象,所以志工在服務的內容及心態上,也逐步的加入同理、傾聽和支持,並定期邀請專業人士培訓,以因應時代變遷。網路資訊的發達使諮詢內容更專業、多元,也促使志工努力提升服務品質,期許擦亮新知招牌。

珊珊志工:

珊珊對社會服務保有熱忱,雖然因工作偶爾需請假,但仍積極參與。她曾經從事照顧嬰兒志工,認為要真正改善社會安全網須從政策層面處理。雖未從政,但照顧嬰兒的經驗使她對於加入新知的選擇更堅定。在新知擔任志工需學習法律條文和與案主交流。雖每次接線不一定都能幫案主解決問題,但她從幫助案主尋找解決方案的過程中感受到志工的價值所在。珊珊認為接線最困難的是如何兼顧同理心和中立性,但在資深督導的幫助下慢慢進步。未來,她希望為每一個需要幫助的案主提供最好的支持。感謝婦女新知對女性權益的倡議和支持。

總結

透過諮詢專線的民眾反應,我們明白到法條修改不是唯一解決性別不平等的方法,而是需要不斷檢視現實中的性別不平等現象,並且結合社會倡議、與各團體合作、建立聯盟,才能真正實現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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